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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深入砚山县开展调研督察

6月15日,云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李新平、副组长阿泽新带队到砚山县实地调研督察。州委副书记、州长马忠俊陪同调研。

督察组一行先后调研了砚山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砚山县路德水库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情况及云南宏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并到砚山县第一污水处理厂、云南洲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万寿菊颗粒加工厂实地查看了群众投诉问题整改情况等。督察组对近年来文山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要求。

督察组强调,文山州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扛实扛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更大力度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更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加系统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更加有力有效推进美丽文山建设,努力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互促共赢。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察组要求,文山州要自觉把问题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有力抓手,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工作方案,真改实改、彻底整改。同时,要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全力推进文山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王玮 黄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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