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海燕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昨天举行第十四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11月21日至22日举行。
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草案)》《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订草案)》《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草案)》等的审议结果报告,以及关于《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正案(草案)》《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修订草案)》《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草案)》《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等的审议意见报告,决定将相关法规草案提请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的说明,市政府关于深化城市民族工作情况报告的说明,以及市高院关于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听取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的说明、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人事任免案提请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表决。会议还书面审议了关于《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跟踪监督调研报告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钢淼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慧琳、宗明、陈靖等出席会议。